(2017)沪0114民初5803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09-06
案件名称
李燕与郑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燕,郑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沪0114民初5803号原告:李燕被告:郑林本院审理的原告李燕与被告郑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8日立案,原告李燕于2017年5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之撤诉申请,并未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李燕撤诉。本案受理费予以免缴。审判员 叶 珣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书记员 孙心元附:相关法律条文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