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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71行终257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06-26

案件名称

王安心与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道办事处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王安心,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道办事处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全文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陕71行终25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安心,男,汉族。委托代理人刘志学,陕西彬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道办事处,住所地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道西泉村。法定代表人牛志峰,主任。委托代理人柳晓飞,该单位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朱军学,陕西昭应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王安心因与被上诉人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西泉街办)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不服西安铁路运输法院(2016)陕7102行初917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5月18日,椿树村党支部张贴公告撤销王安心组长职务。王安心于2008年1月向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起诉,2009年5月11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作出(2009)灞行初字第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王安心诉讼请求;王安心不服上诉,2009年6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西行终字第69号行政判决书维持原判,以上均为生效的法律文书。2016年4月25日,王安心通过特快专递向西泉街办邮寄了请求西泉街办监督、指导、帮助椿树村党支部撤销2001年5月18日发布的撤销王安心组长职务的公告。2016年8月31日王安心起诉至本院,要求依法确认西泉街办未履行法定职务的行为违法,并判令西泉街办继续依法监督、指导、帮助椿树村党支部撤销2001年5月18日发布的撤销王安心组长职务的公告。经一审法院和王安心谈话,王安心承认,本案和灞桥区人民法院(2009)灞行初字第5号行政案件系同样事实和理由,同样诉讼请求和同一被告。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王安心已经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同一被告,相同的诉讼请求,向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过诉讼。2009年5月11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作出(2009)灞行初字第5号行政判决书认为:“被告没有撤换恢复原告组长的职权,……,现仍要求被告就2001年5月18日自己被撤销组长职务作出是否恢复其组长职务的决定,被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依据支持,其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判决驳回王安心诉请。王安心不服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6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西行终字第69号行政判决书认为“现王安心要求西泉街道办尽到指导、监督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自治工作的职责,就是否恢复其组长职务作出书面决定,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两份判决,已就王安心所诉事项作出处理,现王安心再行起诉,属于重复起诉。经查以上两份判决书至今仍然是生效法律文书,本案的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六)、(九)项的规定,遂裁定:驳回王安心的起诉。案件诉讼费用50元,退还王安心。上诉人王安心不服一审裁定上诉称,上诉人之前起诉虽然与本次起诉事实相同,但理由不同。2009年起诉请求被上诉人恢复其组长职务,于法无据,但本次起诉,要求被上诉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监督指导帮助椿树村党支部撤销王安心组长职务的公告,被上诉人至今不作为,不作为违法,应履行法定职责,因此本案不属于重复起诉。上诉请求:依法撤销(2016)陕7102行初917号行政裁定书并发回重审。被上诉人西泉街办答辩称,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没有法律依据,不能成立,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维持一审裁定。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上诉人本次起诉要求被上诉人履行职责的内容为将椿树村党支部撤销其组长职务的公告撤销,灞桥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上诉人诉讼请求为要求被上诉人履行恢复其组长职务职责。上诉人认为其职务因椿树村党支部公告而被撤销,不论是其请求被上诉人恢复组长职务还是请求被上诉人撤销公告,实质仍是要求被上诉人围绕其职务问题对公告进行审查监督,两次诉讼请求履行的行政行为审查对象相同,请求履行的职责相同,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为重复起诉并无不当。被上诉人作为行政机关,对椿树村党支部的决定并无撤销职权,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撤销党支部公告的上诉理由缺乏法律依据,不能成立。综上,一审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杨 娜审 判 员  陈靖音代理审判员  宋一林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书 记 员  王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