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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城民初字第5500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张湧与青岛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青岛森磊鑫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湧,青岛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青岛森磊鑫电子有限公司,戎泽胜,青岛翔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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