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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0121刑初130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05-31

案件名称

陈某凤、李某件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南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昌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凤,李某件,刘某华,张某群,罗某婷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赣0121刑初130号公诉机关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凤,女,1975年11月11日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县,,汉族,小学文化,无业,家住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2013年11月6日因为赌博提供条件被南昌县公安局行政罚款。因本案于2017年1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昌县看守所。被告人李某件,男,1962年7月1日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县,,汉族,高中文化,无业,家住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2013年1月因吸毒被南昌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2016年6月因吸毒被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行政拘留十日并被强制社区戒毒三年。因本案于2017年2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昌县看守所。被告人刘某华,男,1978年2月16日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家住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因本案于2016年12月1日被南昌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4月12日被本院取保候审。被告人张某群,女,1987年9月18日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家住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2016年6月22日因吸毒被南昌县公安局行政罚款五百元。因本案于2017年2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昌县看守所。被告人罗某婷,女,1995年2月19日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家住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2016年6月22日因吸毒被南昌县公安局行政罚款五百元。因本案于2017年2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南昌县看守所。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以南检公诉刑诉[2017]9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凤、李某件、刘某华、张某群、罗某婷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4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检察员李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凤、李某件、刘某华、张某群、罗某婷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1、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28日,被告人刘某华、张某群、陈某凤、李某件、罗某婷与吴某伦、熊某妹、万某文、陈某梅、熊某双(均已判决)在南昌县八一乡桐林自然村熊某2的麻将馆等地开设赌场。上述十人在赌场中各占十分之一的股份,并利用牌九以推庄的方式聚众赌博,该赌场每日抽头获利数千元。2016年1月28日晚,公安民警在熊某2麻将馆内查获该赌场,现场查获赌资4万余元。2、2016年6月,被告人陈某凤、李某件与胡某、熊某1(已判决)等人在南昌县莲塘镇“好声音”KTV地下室内开设赌场,提供赌博工具牌九、设定赌博方式(推轮庄)吸引赌博人员前来参赌。被告人陈某凤等人从每次赌局中按一定的比例抽头获利。数日后,该赌场解散。被告人刘某华、陈某凤、张某群、李某件分别于2016年12月1日、2017年1月13日、2017年2月5日、2017年2月7日被抓获归案;2017年2月18日,被告人罗某婷向公安机关投案。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同案犯胡某、熊某1、吴某、熊某1、万某、陈某、熊某2等人的供述,证人颜某、黄某、王某和、魏某、卢某等人的证言,辨认笔录,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归案经过等相关证据证实,足以认定。关于被告人李某件辩称其未参与第二起开设赌场,经查,同案犯熊某1供述,在南昌县莲塘镇“好声音”KTV地下室内,是她、某凤、“敖颈子”(指李某件)、“小傻”四人合股开的,是某凤约起来开的。同案犯胡某供述,在“好声音”地下室,八婆(指熊某1)、某凤、“敖颈子”和她有股份,10股中她占0.6股,其他人的股份不清楚。上述供述可相互印证,证实被告人李某件、陈某凤参与了开设第二起赌场的事实,故被告人李某件的上述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凤、李某件、刘某华、张某群、罗某婷伙同他人为谋取暴利,提供场所、工具,吸引他人赌博,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因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的法律规定恰当。被告人刘某华、张某群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婷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某凤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月13日起至2017年7月12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李某件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2月7日起至2017年8月6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被告人刘某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四、被告人张某群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2月5日起至2017年6月4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五、被告人罗某婷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2月18日起至2017年5月17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审 判 长  万军文人民陪审员  涂凤鸣人民陪审员  黄风梅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书 记 员  周 璇附>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