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881民初711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05-26
案件名称
任林波与李建华租赁合同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永济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永济市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晋0881民初711号原告XXX与被告X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X月X日立案后,于2017年X月X日作出(2017)晋0881民初711号民事调解书。因本案系租赁合同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之规定,本案裁判文书不予公布。审判员 马红军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书记员 牛晓苗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