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425行审6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齐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齐河县源泉燃气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法院
齐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齐河县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非诉执行审查
当事人
齐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齐河县源泉燃气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全文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鲁1425行审6号申请执行人:齐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住所地:齐心大街东首。法定代表人:张天勇,局长。委托代理人:刘军,男,该单位职工。被执行人:齐河县源泉燃气有限公司。住所地:齐河县华店镇原大夫营棉厂院内。法定代表人:李赐鹏,经理。申请执行人齐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向本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鲁齐)质监罚字[2016]C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于2017年5月1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鲁齐)质监罚字[2016]C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作出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2016年9月28日,齐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白延贵、张延霞对齐河县源泉燃气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2014年1月份至2016年9月份,在未取得充装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石油液化气移动气瓶充装,购进掺有杂质的石油液化气2.7吨,购进价格是4200元/吨,市场参考销售价格是3200元/吨。购进没有掺杂杂质的石油液化气4.2吨,购进价格是6900元/吨,市场参考销售价格是3400元/吨,共销售石油液化气270kg,销售价格是6.9元/kg,罐内剩余石油液化气气化损耗。申请人齐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认为,齐河县源泉燃气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一)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二)有与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器具、安全设施;(三)有健全的充装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处理措施。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气体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及时申报定期检验。”之规定。申请人当日对本案立案受理。经现场检查、调查、现场拍摄照片取证后,于次日向被执行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案经集体讨论研究,于2016年10月11日向被执行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同时告知听证权利,被执行人没有提出听证申请。案经领导审批,于2016年10月17日对被执行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及《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决定对齐河县源泉燃气有限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的气瓶;2、处罚款壹拾伍万元整。处罚决定当日送达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于10月17日缴纳罚款2万元,并于11月2日向申请人书面申请延期缴纳余款,申请人于次日作出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缴纳义务。2017年2月21日,申请人向被执行人下达罚款催缴通知书。至2017年5月12日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对(鲁齐)质监罚字[2016]C011号行政处罚决定既未提出复议申请,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交纳罚款的义务。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提供的执法卷宗材料为证。本院认为,申请人齐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辖区内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其行政主体、行政权限合法。申请人对被执行人齐河县源泉燃气有限公司作出(鲁齐)质监罚字[2016]C011号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符合强制执行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申请人齐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鲁齐)质监罚字[2016]C011号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审判长 李 超审判员 裴琳琳审判员 王 锐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书记员 王业云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