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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0922民初1027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孙某某与刘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彰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彰武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某某,刘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辽0922民初1027号原告:孙某某,女,1973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彰武县彰武镇。被告:刘某,男,1971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某测试所工人,住辽宁省彰武县彰武镇。委托代理人:张新华,辽宁鑫晟律师事务所律师。此案为离婚诉讼案件,故该案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赵立平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书记员  孙铭越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