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0922民初1027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孙某某与刘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彰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彰武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某某,刘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辽0922民初1027号原告:孙某某,女,1973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彰武县彰武镇。被告:刘某,男,1971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某测试所工人,住辽宁省彰武县彰武镇。委托代理人:张新华,辽宁鑫晟律师事务所律师。此案为离婚诉讼案件,故该案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审判员 赵立平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书记员 孙铭越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