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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2802民初97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孙世伟与毛正举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利川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川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世伟,毛正举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2802民初975号原告孙世伟,男,生于1957年2月4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住利川市。被告毛正举,男,湖北省利川市人,农民,住利川市。本院在审理原告孙世伟诉被告毛正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借条数字书写不明,原告自愿申请撤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吴建平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书记员  向 浩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