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2802民初97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孙世伟与毛正举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利川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川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世伟,毛正举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2802民初975号原告孙世伟,男,生于1957年2月4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住利川市。被告毛正举,男,湖北省利川市人,农民,住利川市。本院在审理原告孙世伟诉被告毛正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借条数字书写不明,原告自愿申请撤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吴建平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书记员 向 浩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