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0323执恢3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张萍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芦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芦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赣0323执恢35号张萍、萍乡市江发发动机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张萍申请萍乡市江发发动机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27474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