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辽1224民初3594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原告蒋某某诉被告高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蒋某某,高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辽1224民初3594号原告:蒋某某,女。委托代理人:杨某某,系原告姑父。被告:高某某,男。案由:离婚纠纷。不上传文书理由:离婚案件。审 判 长 蔡 闯代理审判员 李明华人民陪审员 王 富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书 记 员 石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