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辽1224民初3594号

裁判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原告蒋某某诉被告高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蒋某某,高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辽1224民初3594号原告:蒋某某,女。委托代理人:杨某某,系原告姑父。被告:高某某,男。案由:离婚纠纷。不上传文书理由:离婚案件。审 判 长  蔡 闯代理审判员  李明华人民陪审员  王 富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书 记 员  石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