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琼9027民初337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8-02-24
案件名称
孙令鸿、陈伙仁与桂绪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乐东黎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孙令鸿,陈伙仁,桂绪成,赵永生
案由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8-02-24
孙令鸿、陈伙仁与桂绪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乐东黎族自治县
民事案件
一审
孙令鸿,陈伙仁,桂绪成,赵永生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