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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3437执102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雷波县支行与李加荣、刘代琼、王锡军、王习明、李加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雷波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雷波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雷波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3437执102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雷波县支行:李加荣、刘代琼、王锡军、王习明、李加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雷波县支行与李加荣、刘代琼、王锡军、王习明、李加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2010)雷民初字第135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由吉克曲力担任本案执行员,苏史古担任本案书记员。现本案已执行完毕。雷波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