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3437执102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雷波县支行与李加荣、刘代琼、王锡军、王习明、李加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雷波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雷波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雷波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3437执102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雷波县支行:李加荣、刘代琼、王锡军、王习明、李加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雷波县支行与李加荣、刘代琼、王锡军、王习明、李加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2010)雷民初字第135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由吉克曲力担任本案执行员,苏史古担任本案书记员。现本案已执行完毕。雷波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