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202执661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6-16
案件名称
谌永洪与怀化润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02执661号谌永洪:怀化润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怀鹤民一初字第827号民事判决,在执行你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已受偿逾期交房违约金14847.4元(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6日)及案件受理费5201元(共计20048.4元),本案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