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恢608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6-07
案件名称
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廖秋兰等执行恢复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608号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廖秋兰、付姣、邓波、邓映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已于2014年10月10日作出(2013)浏执字第162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5000元,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先已部分执行完毕,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