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恢602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6-07
案件名称
彭有元申请浏阳市博文老街坊托老中心等执行恢复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602号彭有���:本院执行的彭有元申请浏阳市博文老街坊托老中心、肖利民、姜雪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已于2016年12月6日作出(2016)湘0181执358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彭有元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15107元,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先已部分执行完毕,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