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2223民初989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8-05-10
案件名称
扎赉特旗龙云汽贸有限公司与王永胜、陈龙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扎赉特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扎赉特旗龙云汽贸有限公司,王永胜,陈龙,王福林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p t ; ” > 民 事 判 决 书(2017)内2223民初989号原告:扎赉特旗龙云汽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音德尔镇。法定代表人:包红梅,经理。被告:王永胜,男,蒙古族,农民,住内蒙古自治区。被告:陈龙,男,蒙古族,农民,住内蒙古自治区。被告:王福林,男,蒙古族,农民,住内蒙古自治区。原告扎赉特旗龙云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云公司)与被告王永胜、陈龙、王福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2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龙云公司法定代表人包红梅、被告王永胜、陈龙、王福林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龙云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三被告立即给付购车��1.8万元,并按月利率2%计息从2015年4月18日起至给付完毕日止给付利息。事实和理由:2015年4月18日,被告王永胜从原告处购买了一台长安箱货客车,价款为4万元,被告王永胜付款1.5万元后,余款给原告出具了一枚欠据,并由被告陈龙和王福林提供了担保。2016年1月14日,被告王永胜给付7000元后,剩余欠款至今未付,因此原告提起诉讼。被告王永胜庭审答辩称,欠款事实存在,但现在没有能力给付。被告陈龙庭审答辩称,给被告王永胜提供担保的事实存在,但应该由欠款人偿还,担保人不应该承担责任。被告王福林庭审答辩称,给被告王永胜提供担保的事实存在,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持异议。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5年4月18日,被告王永胜从原告龙运公司处购买了一台价款为4万元的长安牌箱货客车,签订合同时付款1.5万元后,余款2.5万元由被告王永胜给原告龙运公司出具了一枚欠据,约定于2015年12月30日前偿付,并约定按月利率2%计息给付利息。同日,被告陈龙、王福林与原告龙运公司签订担保书约定二人为被告王永胜提供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限。2016年1月14日,被告王永胜向原告龙运公司给付车款7000元后,剩余欠款1.8万元未能给付。对于欠款数额、约定的利息以及担保事实三被告均予以承认。本院认为,被告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王永胜向龙运公司出具的欠据是证明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凭证。在无相反证据反驳的情况下,应确认龙运公司与王永胜之间欠款事实的存在。王永胜未按照约定时间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还本付息义务。龙运公司主张利息的诉求,因双方间有此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龙运公司要求陈龙、王福林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因双方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限,应视为连带责任担保。陈龙虽然对其担保责任提持异议,但未出示证据证明其该抗辩理由依法成立,因此陈龙、王福林应依法对王永胜的欠款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综上所述,龙运公司要求王永胜还本付息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支持。陈龙、王福林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对王永胜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第九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王永胜于本判决生效五日内给付原告扎赉特旗龙云汽贸有限公司本金1.8万元,并自2015年4月18日起至给付完毕日止以1.8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计息从给付利息;二、被告陈龙、王福林对上述一项判决给付内容承担连带责任,并在承担责任���有权向被告王永胜依据本判决予以追偿;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王永胜、陈龙、王福林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佟长海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白朝力格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