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102民初7087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庞涛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济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庞涛,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案由
养老保险待遇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0102民初7087号原告庞涛,男,汉族,1963年2月25日出生,住济南市。”,被告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住所地济南市。负责人杨洪。本院在审理原告庞涛与被告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庞涛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庞涛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庞涛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收取1150元,由原告庞涛负担。审 判 长 王先胜人民陪审员 丁 惠人民陪审员 李宗善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书 记 员 孙爽悦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