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223刑初11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6-14
案件名称
肖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攸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肖某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湘0223刑初11号公诉机关攸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肖某,男,1962年10月8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县人,小学文化,个体司机,住株洲县。因涉嫌交通肇事罪,2016年11月24日被攸县公安局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7年4月12日被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攸县看守所。攸县人民检察院以攸检公诉刑诉[2017]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肖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7年1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攸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贺晓鸽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肖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攸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0月28日6时许,被告人肖某驾驶湘B×××××轻型货车,行驶至攸县中医院门前路段时,将行人曾某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主动拨打了报警电话,如实向交警交代了其犯罪事实。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肖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公诉机关并向本院提供了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以被告人肖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提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没有异议。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28日凌晨,被告人肖某驾驶湘B×××××轻型仓栅式货车从株洲县出发前往茶陵。6时10分,被告人开车自北向南行驶至攸县县城中心大道攸县中医院路段时,遇行人曾某沿人行横道自东某横过马路,被告人未及时发现,避让不及时,致使其驾驶的货车将曾某撞倒,造成曾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案发后,肖某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待交警赶到时如实向交警交代了犯罪事实。经攸县交警大队认定,本次事故系肖某驾驶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车辆超速行驶、在人行道前未停车避让所造成,肖某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另查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已向本院另行提起了诉讼。且被告人肖某与被害人家属于2017年5月12日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除法院判决应赔偿的金额外,被告人肖某自愿补偿被害人家属九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肖某的供述;2、攸县交警大队的道路交通现场勘验笔录、事故现场图、事故照片、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痕迹检验、车辆技术检验报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户籍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书证;3、湖南省龙人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意见书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意见书;4、补偿协议和谅解书等证据,经庭审质证,被告人肖某没有异议,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肖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安全性能不合格的机动车辆不按规程操作,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肖某主动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并向交警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从轻处罚。另被告人肖某与被害人家属就事故损害赔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对其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肖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肖某的刑期自2017年4月12日起至2017年10月11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陈建辉人民陪审员 刘文全人民陪审员 周桂林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书 记 员 林 琴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