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1324执恢1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8-09-25
案件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门县支行与王干平、陈伯爱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龙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门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粤1324执恢15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门县支行、王干平、陈伯爱、王云振: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门县支行与被执行人王干平、陈伯爱、王云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