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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0271民初380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6-20

案件名称

倪天龙与刘玉峰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嘉峪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倪天龙,刘玉峰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四条

全文

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甘0271民初380号原告:倪天龙,男,汉族。委托诉讼代理人:袁亚会,甘肃殷剑宏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刘玉峰,男,汉族。原告倪天龙与被告刘玉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2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袁亚会、被告刘玉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倪天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协议;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56160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涉诉费用。事实和理由:2015年5月13日,原、被告签订协议一份,约定原告为被告位于嘉峪关市××区号厂房提供钢结构制作安装以及彩板安装。工程造价款1872000元,承包范围为包工包料、包安装。被告称即将开工,让原告速速准备人员。2015年5月,原告召集32个工人整整等了两个多月,始终等不到开工通知。原告为此垫付工人工资、伙食费及住宿费达20余万元。直至今日,被告仍未通知原告开工。被告的行为已严重违约,且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原、被告签订的协议第八条,如有一方违约承担工程总造价的3%,故被告应支付原告违约金56160元。刘玉峰辩称,这个事是有的,活是刘玉峰整体承包的。刘玉峰确实与倪天龙签订过协议。当时工程包含土建和钢结构两部分,刘玉峰负责土建,钢结构和彩板承包给了倪天龙。刘玉峰先干了土建,但是因为工程款没有到位,工程于2015年6月16日开始至今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刘玉峰所干的土建完工了,但钢结构工程压根就没有开工。同时,原告所述的32个工人等待开工的事实不存在,从工人工资的发放来讲,32个工人等待2个多月开工,工资就要高达20余万元,这明显是不合理的。刘玉峰与倪天龙签订的协议并未实际履行,因为钢结构工程就没有进场,没有施工,也没有具体的开竣工时间,因此不存在违约。刘玉峰同意解除协议,但是不承担违约金。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协议、证人证言等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有争议的证据,本院认定如下:原告提交的职工考勤表,仅载明职工姓名及考勤发生时间,该份考勤的发生与本案是否存在关联性,原告再未提交相关证据证实,本院对该证据的证明效力不予认定。根据双方当事人陈述和经审理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原告倪天龙与被告刘玉峰于2015年5月13日签订协议一份,载明:甲方(刘玉峰)与乙方(倪天龙)在嘉峪关市××区号)厂房钢结构制作安装、彩板安装达成如下权利和义务:1.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人工包辅料、包安装、钢结构总造价1080000元;2.彩钢板安装包材料包辅料包人工,彩板面积11000平方×72元=792000元。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甲方预付给乙方工程款561600元(1872000元×30%=561600元);3.甲方给乙方创造有利的施工条件及时与乙方沟通调解;4.甲方必须按月按量付给乙方80%进度款,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期;5.因甲方原因造成误工(包括资金、图纸不到位等),造成延误窝工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6.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消除安全隐患,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7.配合甲方管理,不得无理取闹及停工。双方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调解的由嘉峪关市劳动仲裁或法院解决。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一方违约承担工程总造价的3%。本院认为,原告倪天龙与被告刘玉峰于2015年5月13日签订的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现双方均同意解除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由于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开工时间,亦未实际履行协议,本院对原告主张的违约金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倪天龙与被告刘玉峰于2015年5月13日签订的协议;二、驳回原告倪天龙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04元,由原告倪天龙负担1134元,被告刘玉峰负担7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曹 静人民陪审员 李 蓉人民陪审员 董雪梅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书 记 员 赵梦楠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