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3民申2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沈某、黄某婚约财产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法院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莆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沈某,黄某,戴某,张某,陈某
案由
婚约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全文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3民申25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沈某,男,1953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黄某,女,1955年5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戴某,男,1989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张某,男,1958年1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陈某,女,1962年8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上述两被申请人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林松敏,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代理。再审申请人沈某、黄某、戴某因与被申请人张某、陈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2014)荔民初字第3593号民事判决及本院(2015)莆民终字第3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本院依法立案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沈某、黄某、戴某申请再审称:1、一、二审法院既已认定张春妹是因为孕期肺栓塞而死亡,却没有对引发张春妹肺栓塞而最终死亡的直接原因进行查明,也即一、二审法院对本案事实认定不清,因此导致错误判决。2、一、二审法院以再审申请人戴某与张春妹非因双方离婚而导致婚姻关系终结为由判决驳回再审申请人的诉求是片面适用法律规定。一、二审法院未对本案的起因与后果进行全面审查,因此造成对本案事实认定不清而导致的错误判决。3、《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仅是列举存在该三种情形时,收取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但并没有说不存在其他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4、根据婚约红纸单上约定,张春妹应当随银、黄金68000元陪嫁,但实际上被申请人一家并没有按红纸单上的约定返还68000元彩礼给再审申请人。因此,被申请人应当按银、黄金折价退还68000元给再审申请人。一、二审法院未对该部分的事实进行审查认定是错误的。5、对方隐瞒病情没有告知我方并作伪证,伪造其为特困户,请求追究其法律责任。所有刑事、民事判决时都有参考其他原因,过失致人死亡应着重考虑。请求:1、依法撤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2014)荔民初字第3593号民事判决及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莆民终字第384号民事判决。2、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的诉讼请求。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张某、陈某辩称:1、再审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提到说一、二审法院对本案事实认定不清,这个是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的。被申请人开庭前已经了解本案是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回重审过的。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5)莆民终字384号是再审申请人上诉后做出的。一、二审法院已经查明清楚,并非再审申请人所述的隐瞒病情,骗取婚约彩礼。2、原来一、二审法院已经认定再审申请人支付13.6万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女儿张妹春与再审申请人戴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因为孕期肺栓塞死亡的他们的婚姻关系是因为张的死亡而自然终结的,并非离婚。因此认为一、二审法院查明事实清楚。请求: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本院认为,本案为婚约财产纠纷。戴某与张妹春缔结婚姻,再审申请人共支付彩礼13.6万元给被申请人张某、陈某,被申请人对该事实没有异议,张妹春在与戴某婚姻存续期间因孕期肺栓塞死亡,其与戴某的婚姻关系因夫妻一方死亡而自然终结,而非因双方离婚而终结。故再审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返还彩礼,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再审申请人还主张被申请人未按约定陪嫁6.8万元,因被申请人对该事实予以否认,再审申请人又未提供证据证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综上所述,再审申请人的上述再审主张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沈某、黄某、戴某的再审申请。审 判 长 翁祖青审 判 员 吴荔生代理审判员 谢晓荔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书 记 员 赵琦瑛附: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或者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超出法定再审事由范围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javascript:SLC(183386,0)?)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PAGE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