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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兵0101执43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5-23

案件名称

陆智新与李付志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判决书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兵0101执43号陆智新、李付志:本院受理执行的(2017)兵0101执43号陆智新申请执行李付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陆智新于2017年4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当日立案受理,申请标的48288.12元,执行到位48288.12元,本院于2017年5月15日已全部支付给申请人,该案执结。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