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兵0101执43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5-23
案件名称
陆智新与李付志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判决书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兵0101执43号陆智新、李付志:本院受理执行的(2017)兵0101执43号陆智新申请执行李付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陆智新于2017年4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当日立案受理,申请标的48288.12元,执行到位48288.12元,本院于2017年5月15日已全部支付给申请人,该案执结。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