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1282执恢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5-27
案件名称
王志岩申请王海涛劳务合同执行裁定书
法院
肇东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肇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志岩,王海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1282执恢5号申请执行人:王志岩,男,汉族。被执行人:王海涛,男,汉族,住肇东市。本院在执行王志岩申请执行王海涛劳务合同纠纷的(2016)黑1282民初1911号民事调解书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王志岩于2017年5月12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王志岩申请执行王海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2016)黑1282民初191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郭瑞江审判员 刘德来审判员 辛杏然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XX飞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