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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282执恢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5-27

案件名称

王志岩申请王海涛劳务合同执行裁定书

法院

肇东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肇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志岩,王海涛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1282执恢5号申请执行人:王志岩,男,汉族。被执行人:王海涛,男,汉族,住肇东市。本院在执行王志岩申请执行王海涛劳务合同纠纷的(2016)黑1282民初1911号民事调解书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王志岩于2017年5月12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王志岩申请执行王海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2016)黑1282民初191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郭瑞江审判员  刘德来审判员  辛杏然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XX飞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