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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08民初232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2325苏州函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美罗商城与苏州蓝鲸商贸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苏州函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美罗商城,苏州蓝鲸商贸有限公司

案由

联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508民初2325号原告:苏州函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美罗商城,住所地苏州市观前街245号。负责人:章晨,该商城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钱志明,江苏和合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苏州蓝鲸商贸有限公司,住苏州市宋仙洲巷17、19号(B401-404室)。法定代表人:王劲松。原告苏州函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美罗商城与被告苏州蓝鲸商贸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玉萍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原告以双方已达成和解意向为由于2017年5月11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苏州函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美罗商城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6642元,减半收取3321元,由原告苏州函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美罗商城负担。审判员  张玉萍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张 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