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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0112执1201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7-06

案件名称

王某与被执行人徐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某,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0112执1201号申请执行人:王某,女,汉族,1993年5月5日出生。被执行人:徐某,男,汉族,1989年1月27日出生。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徐某已履行完支付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4)西法民初字第385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陈芮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周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