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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宁0104民初550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牛雅俞与银川天容世纪商城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银川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牛雅俞,银川天容世纪商城有限公司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宁0104民初5505号原告:牛雅俞,女,1988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被告:银川天容世纪商城有限公司,住所地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南街195号二楼。法定代表人:杨博,该公司总经理。(被告身份信息由原告提供)原告牛雅俞与被告银川天容世纪商城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4日立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银川天容世纪商城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博相关借贷、融资行为涉嫌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逮捕,现被羁押。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银川天容世纪商城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博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无法参加诉讼,本案应当中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 判 员 马金利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法官助理 田进花书 记 员 朱 莹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