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811执27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6-26
案件名称
张治国申请彭清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811执27号申请执行人张治国与被执行人黎勇、彭清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按协议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该案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