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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811执27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6-26

案件名称

张治国申请彭清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811执27号申请执行人张治国与被执行人黎勇、彭清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按协议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该案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