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0121执76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8-06-24
案件名称
贾军与许利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永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宁0121执76号本院于2017年4月26日对申请执行人贾军与被执行人许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宁0121执76号执行裁定书中,案号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执行裁定书的案号“(2016)宁0121执76号”有误。现更正为:(2017)宁0121执76号。审判员 王金全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畅广旺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