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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602执658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11-11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湖南润联物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某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602执658号被执行人张某某,地址岳阳市。关于申请执行人湖南润联物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于2016年6月29日作出的(2016)湘0602民初88号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作出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案件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张某某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湖南润联物业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向本院中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张某某偿还服务合同纠纷款元,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写明执行进程、和解情况、履行情况等)。本院认为,[()第号][]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湖南润联物业有限公司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申请执行费元已由被执行人张某某交纳(或从拍卖所得款中扣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29日作出的人民法院作出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案件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审 判 长  何国平审 判 员  彭靖仪代理审判员  李 勇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书 记 员  汤 映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