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豫0482民初4784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8-07-12

案件名称

杨玉盘与杨世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汝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汝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玉盘,杨世通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482民初4784号原告:杨玉盘,女,1958年1月1日生,汉族,住汝州市。被告:杨世通,男,1990年1月7日生,汉族,住汝州市。原告杨玉盘诉被告杨世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1日受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原告杨玉盘未能在限期内缴纳案件受理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杨玉盘撤诉处理。本裁定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员  滕胜利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书记员  吴晓楠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