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湘1322执2057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马联盟申请曾新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6)湘1322执2057号申请执行人马联盟,男,1952年2月24日出生,汉族,湖南广夏律师事务所律师,住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娄星北路广维大厦二单元201房。被执行人曾新安,女,1958年4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新化县炉观镇石新村第三村民小组13号。你们双方于2017年5月15日履行了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13民终第629号民事判决书,另收取被执行人曾新安执行立案费0元,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