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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923民初197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07-13

案件名称

原告张国雨、吴瑞粉与被告赵留喜、赵贵娥、赵少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南乐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乐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国雨,吴瑞粉,赵留喜,赵贵娥,赵少国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全文

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豫0923民初197号原告:张国雨,男,1973年6月4日生,汉族,住南乐县。原告:吴瑞粉,女,1972年4月9日生,汉族,住南乐县,系原告张国雨妻子。二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罗自强,南乐县光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赵留喜,男,1949年1月14日生,汉族,住南乐县。被告:赵贵娥,女,1947年6月26日生,汉族,住南乐县,系被告赵留喜妻子。被告:赵少国,男,1978年4月10日生,汉族,住南乐县,系被告赵留喜儿子。被告赵贵娥、赵少国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留喜,男,1949年1月14日生,汉族,住南乐县。原告张国雨、吴瑞粉与被告赵留喜、赵贵娥、赵少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9日立案受理,2017年3月3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17年3月17日依法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原告吴瑞粉及二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罗自强,被告赵留喜及被告赵贵娥、赵少国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留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张国雨、吴瑞粉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赵留喜、赵贵娥、赵少国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6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1分自借款之日计算至履行完毕止)。事实和理由:原被告双方系亲戚关系。2015年5月31日,被告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16000元,并约定利息每万元每年1200元,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据一支。被告方共同生活期间向原告所借借款,被告方应共同偿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借款,被告总以各种理由推托。原告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求。被告赵留喜、赵贵娥、赵少国辩称,借条属实,被告赵留喜帮利群养殖合作社吸收存款,原告通过被告赵留喜将存款存入利群养殖合作社,被告赵留喜向原告出具了借据。现该款在利群合作社,被告赵留喜无钱偿还。被告赵贵娥和被告赵少国对该借款并不知情,不应承担偿还责任。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被告赵留喜于2015年5月31日向原告张国雨借款16000元,约定借款时间为一年,利息为每万元每年1200元即月息1分。于同日向原告张国雨出具借据一支,内容为“今证明2015.5.31号赵行村赵留喜借朱庄村张国雨款16000元(壹万陆仟元正)(定期1年)(利息每1万元1年1200元)借款人赵留喜”,并有被告赵留喜印章三处。后被告于2016年9月16日向原告张国雨银行卡转存148元利息。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赵留喜、赵贵娥、赵少国共同偿还借款及利息,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上述事实由原告提交的借据一支、被告提交的农村信用社存款凭条一支及庭审笔录在卷予以佐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赵留喜向原告借款,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支,双方形成合法的借款合同,双方均应按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本案被告赵留喜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赵留喜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主张的利息,双方约定利息为月息1分,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但应当扣除被告已支付的148元。原告主张被告赵贵娥与被告赵少国应共同承担偿还该欠款责任,但并未提供被告赵留喜将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消费支出的有效证据,故本院不予支持。被告赵留喜主张该款系原告通过被告存入利群养殖合作社,并不是被告赵留喜向原告借款,但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对其辩解理由本院不予采信。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赵留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给原告张国雨、吴瑞粉借款本金16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5月31日起按照月息1分计算至本判决限定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止,应扣除被告已支付的148元)。二、驳回原告张国雨、吴瑞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赵留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元,由被告赵留喜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郭豪杰审 判 员 彭兵洋人民陪审员 郑   聚   军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书 记 员 张   世   雷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