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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403执1193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12-19

案件名称

淮南市贵宾楼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与周善鹏、周善新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0403执1193号本院在执行周善鹏、淮南市贵宾楼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周善新、周峰、淮南市百盛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淮南市百善航运有限公司、淮南市百善经贸有限公司、凤阳县豪龙采石场追偿权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有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周善新、周峰、淮南市百盛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淮南市百善航运有限公司、淮南市百善经贸有限公司、凤阳县豪龙采石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