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403执1193号
裁判日期: 2017-05-15
公开日期: 2017-12-19
案件名称
淮南市贵宾楼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与周善鹏、周善新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0403执1193号本院在执行周善鹏、淮南市贵宾楼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周善新、周峰、淮南市百盛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淮南市百善航运有限公司、淮南市百善经贸有限公司、凤阳县豪龙采石场追偿权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有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周善新、周峰、淮南市百盛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淮南市百善航运有限公司、淮南市百善经贸有限公司、凤阳县豪龙采石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