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328民初1878号
裁判日期: 2017-05-14
公开日期: 2017-06-12
案件名称
张文勇与陈龙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唐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唐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文勇,陈龙方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328民初1878号原告张文勇,男,1944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址唐河县。被告陈龙方,男,1988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址唐河县。本院在审理张文勇陈龙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文勇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文勇撤回起诉。审判员 魏进江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四日书记员 李其超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