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渝0233执34号
裁判日期: 2017-05-14
公开日期: 2018-09-27
案件名称
何君与重庆好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忠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忠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何君,重庆好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渝0233执34号申请执行人何君,女,生于1976年11月16日,汉族,住重庆市忠县。被执行人重庆好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忠县。法定代表人罗少俭,公司董事长。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生效的(2016)渝0233民初1974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重庆好康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全国执行网络查控,及本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目前无银行存款可供执行,经房管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在忠县房产系统的房产已办理抵押,并已被另案查封,并进入评估拍卖程序,本案无法处理。法定代表人罗少俭目前具体位置不祥,无法前往查找,被执行人目前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2017)渝0233执34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贺发军审 判 员 何华林代理审判员 韩国栋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四日书 记 员 秦海棠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