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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11执1188号

裁判日期: 2017-05-13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马玲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1执1188号马玲玲,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付志国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2017)津0111民初3952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于2017年5月13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