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1执1188号
裁判日期: 2017-05-13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马玲玲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1执1188号马玲玲,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付志国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2017)津0111民初3952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于2017年5月13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