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24执保372号
裁判日期: 2017-05-12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戴艳萍;孟国华;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乡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乡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24执保372号戴艳萍:孟国华、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9日戴艳萍送来申请保全的(2017)湘0124民初2410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孟国华、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17年5月12日保全完毕,特此通知。宁乡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