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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3125执保10号

裁判日期: 2017-05-12

公开日期: 2017-10-24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石宏正与被执行人施善良、湖南日春茶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保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保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25执保10号原告石某某与被告施某某;湖南某某茶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保全一案,本院经调查未查到财产可供保全,本院(2017)湘3125民初195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对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承办人:李景杰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书记员 :田振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