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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3122执44号

裁判日期: 2017-05-12

公开日期: 2017-06-20

案件名称

刘明金与李中武、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泸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泸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22执44号刘明金:你与李中武、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执行56004元(含退还诉讼费)。其余的延迟利息与李中武未执行部分你已自愿放弃,(2017)湘3122民初257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一七五月十二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