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3122执44号
裁判日期: 2017-05-12
公开日期: 2017-06-20
案件名称
刘明金与李中武、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泸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泸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泸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3122执44号刘明金:你与李中武、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执行56004元(含退还诉讼费)。其余的延迟利息与李中武未执行部分你已自愿放弃,(2017)湘3122民初257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一七五月十二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