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恢591号
裁判日期: 2017-05-12
公开日期: 2017-06-12
案件名称
湖南德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陈小珍等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591号湖南德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湖南德邦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申请陈小珍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徐晟、陈小珍自动履行,恢复执行金额6万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恢复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