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1执保18号
裁判日期: 2017-05-12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执保18号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本院在执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黄元一(HWANGWONIL)借款合同纠纷执保字案件中,经查,本院在执行南京市江宁区创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艺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荣旭电子有限公司、黄元一(HWANGWONIL)、金升旭(KIMSUNGWOOK)追偿权纠纷一案中,于2015年12月5日发出公告,要求占有人迁出本案抵押房产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东路9号万科金域蓝湾7幢1804室,本院将进行评估、拍卖,案外人张振华对此提出异议,本院裁决庭于2016年3月16日驳回其异议,2016年4月7日,张振华在本院提起异议之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关于你行提出由本案拍卖该房产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本案不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