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辽02民终2123号

裁判日期: 2017-05-12

公开日期: 2017-06-20

案件名称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因与汪振广排除妨害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2民终2123号本院于2017年5月11日作出的(2017)辽02民终2123号民事裁定中,存有笔误,现补正如下:裁定第四页第二行为:“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免于交纳,退回上诉人。”审判长 王 彬审判员 郑福一审判员 刘婷娜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书记员 陈彩虹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