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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725民初276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2

公开日期: 2017-07-24

案件名称

蒋幼戈与马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郓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郓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蒋幼戈,马腾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鲁1725民初2765号原告蒋幼戈,男,1975年8月16日出生,汉族,职工。被告马腾,男,1984年3月20日出生,汉族,居民。本院在审理原告蒋幼戈与被告马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蒋幼戈于2017年5月1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蒋幼戈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蒋幼戈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蒋幼戈负担。审判员  戚玉香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书记员  周全民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