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725民初276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2
公开日期: 2017-07-24
案件名称
蒋幼戈与马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郓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郓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蒋幼戈,马腾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鲁1725民初2765号原告蒋幼戈,男,1975年8月16日出生,汉族,职工。被告马腾,男,1984年3月20日出生,汉族,居民。本院在审理原告蒋幼戈与被告马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蒋幼戈于2017年5月1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蒋幼戈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蒋幼戈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蒋幼戈负担。审判员 戚玉香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书记员 周全民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