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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929民初1509号

裁判日期: 2017-05-12

公开日期: 2017-06-14

案件名称

陈某与刘某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献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献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刘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冀0929民初1509号原告:陈某,女,1988年1月3日出生。被告:刘某,男,1988年4月9日出生。不公开理由:调解。审判员 钱 英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书记员 杨建青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