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929民初1509号
裁判日期: 2017-05-12
公开日期: 2017-06-14
案件名称
陈某与刘某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献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献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刘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7)冀0929民初1509号原告:陈某,女,1988年1月3日出生。被告:刘某,男,1988年4月9日出生。不公开理由:调解。审判员 钱 英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书记员 杨建青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