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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403执保387号

裁判日期: 2017-05-12

公开日期: 2017-05-25

案件名称

0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7)皖0403执保387号成都市****中心:关于徐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皖0403民初3076号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在限定期间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最高院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第38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依法立即冻结被申请人王某名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业务件号:权0******),期限为三年。附:(2017)皖0403民初3076号(生效法律文书)1份。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本院地址:邮编:联系人:李保平联系电话:34****李保平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皖0403执保387号淮南市****中心:关于申请人徐某与被申请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已作出的(2017)皖0403民初3076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第39条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一、依法立即冻结、查封担保人徐某名下位于田家庵区朝阳街道******号(淮房地权淮田字第××号),查封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效力自动灭失。二、依法立即冻结、查封担保人徐某名下位于田家庵区朝阳街道******号(淮房地权淮田字第××号),查封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效力自动灭失。三、依法立即冻结、查封担保人徐某名下位于田家庵区朝阳街道******号(淮房地权淮田字第××号),查封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效力自动灭失。附:(2017)皖0403民初3076号民事裁定书一份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