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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581执633号

裁判日期: 2017-05-12

公开日期: 2018-09-26

案件名称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临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清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临清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1581执633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临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申请执行徐百磊、刘芬、王迎晖、宋文静、刘绪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查明,被执行人徐百磊等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徐百磊(身份证号码、刘芬(身份证号码、王迎晖(身份证号码、宋文静(身份证号码、刘绪成(身份证号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