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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04民初2478号

裁判日期: 2017-05-11

公开日期: 2017-06-14

案件名称

王建与李云华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建,李云华

案由

离婚后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渝0104民初2478号原告:王建,男,1972年5月3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大渡口区。被告:李云华,女,1972年6月25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本院在审理原告王建诉被告李云华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原告王建未按时缴纳诉讼费用,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周 毅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书记员 朱羽君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