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2501刑初13号
裁判日期: 2017-05-11
公开日期: 2018-06-24
案件名称
哈斯宝音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二连浩特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哈斯宝音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内2501刑初13号公诉机关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哈斯宝音,男,1972年4月27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蒙古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通辽市,捕前住二连浩特市。2016年11月21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二连浩特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12月23日经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二连浩特市看守所。2007年4月26日因犯盗窃罪被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2015年11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以二连检公诉刑诉〔2017〕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哈斯宝音犯盗窃罪,于2017年3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俊利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哈斯宝音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6年2月7日18时许,被告人哈斯宝音在二连浩特市步行街北”文兵白事一条龙”商店门口,发现一辆轿车未锁门,便将轿车门打开将被害人白某放在车后座上的一个黑色男士手提包盗走,后所盗物品在被告人住处被查获。经二连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黑色商务牛皮手提包价格为人民币300.00元。2、2016年5月27日,被告人哈斯宝音在二连浩特市”同发烧烤”店门口,发现一辆轿车未锁门,便将轿车门打开将被害人刘某放在车后座上的一个黑色男士手提包盗走,后所盗物品在被告人住处被查获。经二连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XAUTTON黑色蓝白条纹手提包价格为人民币800.00元。3、2016年7月10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哈斯宝音在二连浩特市苏尼特街”赛罕大药房”店门口,发现一辆轿车车窗开着,便从车窗将被害人李某放在副驾驶座上的一个黑色挎包盗走,内有长方形黑色钱包一个、人民币500.00元、诺基亚直板手机一部、银行卡2张。后被告人将银行卡扔掉,将赃款全部挥霍,其余所盗物品在被告人住处被查获。经二连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AOKANG黑色皮质挎包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长方形黑色皮质钱包价格为人民币150.00元。4、2016年9月9日19时许,被告人哈斯宝音在二连浩特市苏尼特街”镶黄旗奶食店”门口,发现一辆轿车未锁门,便将轿车后门打开将被害人赵某苏儿子放在车后座上的一个装有儿童书籍绿灰色挎包盗走,后被告人将书籍全部扔掉,所盗绿色挎包在被告人住处被查获。5、2016年9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哈斯宝音在二连浩特市苏尼特街北”包头发廊”店附近,发现一辆轿车车窗开着,便从车窗将被害人郭某放在车内储物箱上的一部深蓝色小米手机盗走,后所盗手机在被告人住处被查获。经二连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小米Note2手机价格为人民币400.00元。6、2016年11月17日19时许,被告人哈斯宝音在二连浩特市锡林街”爱乳蒙餐”店门口,发现一辆轿车未锁门,便将车右后门打开将一个黑色女士手提包盗走,内有人民币300.00元、韩元、钱包、卡包、衣服、太阳镜、项链、化妆品、超市卡、药、证件等物品,被告人将各类证件、银行卡等扔掉,其余所盗物品被告人住处被查获。经二连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巴宝莉牌女士手提包价格为人民币1882.00元;巴宝莉牌女士长款钱包为人民币2020.00元;巴黎欧莱雅品牌化妆品价格为人民币400.00元;进口护肝药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DIOR品牌彩妆价格为人民币150.00元;DIOR品牌口红价格为100.00元;惠林顿品牌项链价格为1050.00元;香奈儿品牌遮瑕笔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香奈儿品牌口红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雷朋品牌女士太阳镜价格为1300.00元。被告人哈斯宝音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盗窃罪没有意见,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一起犯罪事实辩解称不是其盗窃的,黑色商务牛皮手提包是他朋友给他的,对指控的其他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审理查明,1、2016年2月7日18时许,被告人哈斯宝音在二连浩特市步行街北”文兵白事一条龙”商店门口,发现一辆轿车未锁门,便将轿车门打开将被害人白某放在车后座上的一个黑色男士手提包盗走,后所盗物品在被告人住处被查获。经二连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黑色商务牛皮手提包价格为人民币300.00元。2、2016年5月27日,被告人哈斯宝音在二连浩特市”同发烧烤”店门口,发现一辆灰色本田轿车未锁门,便将轿车门打开将被害人刘某放在车后座上的一个黑色男士手提包盗走,后所盗物品在被告人住处被查获。经二连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XAUTTON黑色蓝白条纹手提包价格为人民币800.00元。3、2016年7月10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哈斯宝音在二连浩特市苏尼特街”赛罕大药房”店门口,发现一辆白色本田轿车车窗开着,便从车窗将被害人李某放在副驾驶座上的一个黑色挎包盗走,内有长方形黑色钱包一个、人民币500.00元、外形象老款诺基亚直板手机一部、银行卡2张。后被告人将银行卡扔掉,将赃款全部挥霍,其余所盗物品在被告人住处被查获。经二连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AOKANG黑色皮质挎包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长方形黑色皮质钱包价格为人民币150.00元。4、2016年9月9日19时许,被告人哈斯宝音在二连浩特市苏尼特街”镶黄旗奶食店”门口,发现一辆黑色丰田轿车未锁门,便将轿车后门打开将被害人赵某苏儿子放在车后座上的一个装有儿童书籍绿灰色挎包盗走,后被告人将书籍全部扔掉,所盗绿色挎包在被告人住处被查获。5、2016年9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哈斯宝音在二连浩特市苏尼特街北”包头发廊”店附近,发现一辆尼桑金色轿车车窗开着,便从车窗将被害人郭某放在车内储物箱上的一部深蓝色小米手机盗走,后所盗手机在被告人住处被查获。经二连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小米Note2手机价格为人民币400.00元。6、2016年11月17日19时许,被告人哈斯宝音在二连浩特市锡林街”爱乳蒙餐”店门口,发现一辆红色宝马轿车未锁门,便将车右后门打开将被害人的一个黑色女士手提包盗走,内有人民币300.00元、韩元、钱包、卡包、衣服、太阳镜、项链、化妆品、超市卡、药、证件等物品,被告人将各类证件、银行卡等扔掉,其余所盗物品被告人住处被查获。经二连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巴宝莉牌女士手提包价格为人民币1882.00元;巴宝莉牌女士长款钱包为人民币2020.00元;巴黎欧莱雅品牌化妆品价格为人民币400.00元;进口护肝药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DIOR品牌彩妆价格为人民币150.00元;DIOR品牌口红价格为100.00元;惠林顿品牌项链价格为1050.00元;香奈儿品牌遮瑕笔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香奈儿品牌口红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雷朋品牌女士太阳镜价格为1300.00元。另查明,2016年11月20日20时许,被告人哈斯宝音在其家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哈斯宝音于2007年4月26日因犯盗窃罪被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千元;2015年11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15年12月26日被释放。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书证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接处警登记表、受案登记表、报案材料、归案情况说明、刑事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扣押物品清单及照片、发还物品清单、被害人陈述、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二连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哈斯宝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975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关于被告人对第一起犯罪事实称是其朋友盗窃并将所盗皮包放在其住处的辩解,经查,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的书证报案材料、扣押物品清单、辨认笔录、发还清单等证据已经形成证据链条,能够证明公诉机关对该起犯罪事实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所盗部分赃物追缴并发还被害人,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哈斯宝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多次盗窃,依法应予严惩。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哈斯宝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审判长刘良士审判员陈学伟人民陪审员宝祥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书记员乌日根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