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0322执400号
裁判日期: 2017-05-11
公开日期: 2018-09-23
案件名称
宝鸡亿农康贸易有限公司与屈战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凤翔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凤翔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凤翔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陕0322执400号申请执行人宝鸡亿农康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宝鸡市陈仓区虢镇高家楞。法定代表人:孙文慧,任总经理。被执行人屈战奎,男,生于1969年11月29日,住凤翔县。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陕0322民初1619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宝鸡亿农康贸易有限公司诉屈战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查明被执行人屈战奎在中国农业银行凤翔县支行某某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凤翔县某某某营业所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等法律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冻结被执行人屈战奎在中国农业银行凤翔县支行某某营业所xxx账号。冻结被执行人屈战奎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凤翔县某某某营业所xxx账号。二、冻结期限为一年。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侯永利审判员 杨文博审判员 赵五一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书记员 高 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