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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0322执400号

裁判日期: 2017-05-11

公开日期: 2018-09-23

案件名称

宝鸡亿农康贸易有限公司与屈战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凤翔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凤翔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凤翔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陕0322执400号申请执行人宝鸡亿农康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宝鸡市陈仓区虢镇高家楞。法定代表人:孙文慧,任总经理。被执行人屈战奎,男,生于1969年11月29日,住凤翔县。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陕0322民初1619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宝鸡亿农康贸易有限公司诉屈战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查明被执行人屈战奎在中国农业银行凤翔县支行某某营业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凤翔县某某某营业所有存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等法律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冻结被执行人屈战奎在中国农业银行凤翔县支行某某营业所xxx账号。冻结被执行人屈战奎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凤翔县某某某营业所xxx账号。二、冻结期限为一年。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侯永利审判员  杨文博审判员  赵五一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书记员  高 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