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恢585号
裁判日期: 2017-05-11
公开日期: 2017-10-17
案件名称
浏阳市丽泰出口烟花有限公司与胡春林执恢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585号浏阳市丽泰出口烟花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浏阳市丽泰出口烟花有限公司与胡春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已于2016年3月10日作出(2015)浏执字第03153-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申请人浏阳市丽泰出口烟花有限公司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10400元,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